“同学们,你们知道几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吗?”
“12岁”“24岁”“18岁”“15岁”……
“小朋友们,你们觉得自己可以进行直播打赏、购买游戏道具吗?”
“能”“不能”“可以领取免费大礼包”“可以买直播课”……
8月27日下午,宁河法院七楼会议室“童声”鼎沸、热闹非凡。这是宁河法院为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宣传民法典有关知识,联合光明新区社区、团区委开展的青少年普法宣传日活动。法官助理刘鑫结合民法典为小朋友们讲授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普法宣传课。
课上,刘鑫为小朋友们介绍了民法典的重要意义、生效时间、结构内容等,并通过问答的方式对民法典中关于出生、死亡、民事行为能力等知识进行讲解。小朋友们积极思考,踊跃回答问题,对民法典产生了基础性了解和浓厚兴趣,在心中播种了法治的种子。
活动中,孩子们还观看了关于因校园欺凌而引发故意伤害案件的模拟法庭视频,直观了解法院刑事案件庭审流程,并在观看过程中增强了“不欺凌他人、依法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团区委工作人员为孩子们发放了《天津市青少年学法自护漫画读本》。
稿源:
中共天津市宁河区委政法委
编辑:
范艺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