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0日下午16时许,宁河区一群众郑某玉报警称,在乘坐出租车回家途中不慎将手包丢失在车上。苗庄所联合情报二大队、交警芦台大队为群众找回丢失财物。
郑某称包内有1000余元现金、身份证、结婚证、疫苗接种证等重要物品,失主万分着急。出租车上乘坐7人,极易丢失,且出租车特征不明,沿滨玉公路向丰台方向驶去。民警立即了解情况,得知郑某玉未记得所乘坐车辆牌照后,民警一面安抚郑某玉,一面了解车辆特征和驾驶员特征,及车辆行驶轨迹,并派出巡逻警力沿线查找,联合情报二大队研判车辆信息,通过不懈努力,找到了疑似郑某玉乘坐的出租车,后经交警芦台大队配合工作,联系到出租车主,车主经查找发现一手包在车辆后部,民警联系出租车主至苗庄所,经核实系郑某玉所丢失的物品。
至此丢失物品已找回,郑某对民警帮其找回物品表示衷心感谢,对公安机关一心为民,解群众所急所盼的精神表示崇高的敬意。
稿源:
中共天津市宁河区委政法委
编辑:
范艺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