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宁河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由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涉嫌诈骗案时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涉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该案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以及户籍管理机构在为王某某办理业务的过程中未进行严格审查,以致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对此,宁河检察院分别向公安宁河分局、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二机关在制发证件时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制度、程序规定严格审查,完善审查制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天津市宁河区民政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第一时间与宁河检察院取得联系,并就检察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毫不回避、积极整改,使得检察监督职能得到了有效的发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经由此次案件,天津市婚姻登记系统实施联网审查登记,增设了身份证校验功能,防范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案件的发生。
稿源:
中共天津市宁河区委政法委
编辑:
范艺瀛